邻里中心大楼亮化维修二次招标公告

邻里中心大楼亮化维修二次招标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邻里中心大楼亮化维修项目(二次)
一、询价条件

邻里中心大楼亮化维修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招标人为盐城市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邻里中心大楼亮化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

3、项目规模:包含大楼亮化灯组维修,楼顶LED发光字的翻新及安装等。

4、工期要求:15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甲方要求。

6、验收方式: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7、质保期:两年。

三、资格条件

1、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最高限价

1、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

2、采购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

五、价格形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本项目内容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并进行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价格、直接和间接成本费、材料损耗费、劳务费、竣工面的清洁费、垃圾清运费、包装费、采购费、生产费、运杂费(含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保修费、管理费、配合费、税金(9%增值税专用发票)、利润、风险费、成品保护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并计入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标后竣工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如不能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9%)*(1+提供的专用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2、各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位置、情况、周边环境、空间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对现场已经了解。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3、投标人自行收集、完成服务所必须的其它技术、法规条件和相关工作,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招标人书面变更、上级指令等因素增加、减少、修改工作内容,中标人必须服从,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提高费用标准。

5、项目服务必须确保安全,投标人自行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

六、付款方式

1、设备采购到货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

2、供货完毕,安装、调试结束并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5%;

3、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有);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各报价人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报价,采购人拒绝未按要求报价的单位,如材料不齐全的、未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改变报价文件内容的、资格条件不满足要求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九、参与报价方式及时间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注册并登录“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免费参与报价。

2、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及开启报价时间:2024年9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可登陆“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参与开启并查看所有报价。

3、报价人对本项目询价若有疑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通过“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提出,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12小时前通过“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报价人,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十、定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所有满足条件的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如有2个及以上的有效的最低报价,则可由最低价报价单位进行二轮报价,直至有唯一的有效最低报价,或者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决定。

2、中标单位因任何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报价人为中标人。

十一、其它事项

1、报价人须确保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2、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如需对已上传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可点击【撤回递交文件】按钮,撤销成功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制作、上传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则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均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标供应商未及时按标准提供服务的,均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城市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7*****8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楼亮化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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