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宁公交车体广告发布代理商(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西宁公交车体广告发布代理商(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09-14 11:14:32
本比选项目为青海电信2016年西宁公交车体广告发布代理商比选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16-0651A),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青海省电信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名称:青海电信2016年西宁公交车体广告发布代理商比选采购项目(第二次)。
2.2 服务地点:西宁市区。
2.3 服务周期: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4最高限价:本次项目参选报价不能超过人民币40万元(含税),否则否决其参选;
2.5 比选范围:青海电信2016年西宁公交车体广告发布代理商比选采购,西宁市区公交车,主线路为:10路、12路、16路、22路、26路、31路、34路、37路、85路、102路。参选人参选主线路必须满足5条及以上,且总线路不得少于10条。主线路投放车辆不得少于10辆,且投放车辆总数不能少于40辆,每条线路车数不得多于6辆。
2.6 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比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由1家中选单位负责。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及比选文件规范要求。
3. 参选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参选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广告制作、发布等相关内容。
3.2参选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参选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能开具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参选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必须能够代开增值税发票;所有增值税发票税率均为6%,小规模纳税人发票税率为3%。
3.3 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同类项目合同案例,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服务期、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3.4 参选人应在服务区域的本地(青海省内)设有常驻机构且具有固定办公地点(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租期的租赁证明),或承诺在接到中选通知书15日内完成本地常驻机构设置及办公场所的确定;
3.5媒体资源要求:参选人的公交车车身广告资源必须满足比选范围的要求,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5)在通信行业范围内有不良记录的;
(6)不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
(7)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
(8)参选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承诺书)。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 请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青海电信大楼3楼小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比选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购买比选文件。
4.2.1 电汇方式(建议方式)
1)将标书款电汇到指定账号(比选公告第七条)并须在汇款凭证备注栏注明:公司名称(可简称)+比选代理机构编号;
2)将获取比选文件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要求填写的《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格式))及汇款的银行回单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3)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发放比选文件。
4.2.2 现场购买
售卖时间同4.1,售卖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青海电信大楼3楼小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要求填写的《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格式)及汇款凭证购买比选文件。
4.3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参选文件。
5. 参选文件的递交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 23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29号青海电信大楼4楼会议室。
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处罚规定参选人必须保证参选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存在与比选参选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根据比选参选法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参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中选无效,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厂商参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任何参选。
8. 联系方式比选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华景路1号,邮编:510630。
项目联系人:孙阳 马晓梅 严红霞 杨军 谭文 朱欣远
电 话:152*****268
邮 箱:152*****268@139.com
购买标书联系人:孙阳 152*****268
开 户 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4398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青海省电信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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