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采购嘉禾县入河排污口全覆盖排查建档溯源工作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选: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
(二)项目名称:嘉禾县入河排污口全覆盖排查建档溯源工作
(三)预算金额: 67.75万
(四)项目内容:根据《湖南省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湘环发〔2023〕31 号)、《湖南省入河(湖)排污口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23〕43号)以及《郴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需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建档、溯源分析工作,以“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为结果导向,开展地毯式摸排,全面摸清嘉禾县入河排污口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实现区域全覆盖。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1.有政府服务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2.竞选规则:投标人资料经市生态环境局采购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报价文件(1次报价),以最接近所有有效投标单位的均价者中标。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3日(工作时间),预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4.报名地点: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203室;联系人:李雄仔, 联系电话:0735-*******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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