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2024年开福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专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2024年开福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专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专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需配备34名校医(每所学校 1 名)、1名项目负责人、2名校医主管。按照国家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文件的要求,全面承担开福区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工作,具体包括(不限于):整体规划学校卫生工作;为师生提供可能的医疗服务;负责学校卫生健康管理与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负责师生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工作。在校服务期间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指定的公办中、小学校。

五、服务标准

(一)校医选派资格条件

专职校医的具体要求: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热爱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须持有医、护等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并获得《医师执业证》或《助理医师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证》等;过往无不良医疗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担任执业校医的情况。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体检报告合格,无犯罪记录,能胜任岗位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派驻;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等前科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校医具体职责:

1.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卫生防病保健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卫生监督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疾病流行的季节特点,多形式开展卫生防病保健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相关检查评比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掌握健康学校创建标准,做好本校创建健康学校的健康教育工作技术指导。

4.及时掌握学生因病缺课情况和流感、诺如、近视、龋齿、肥胖等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情况,有计划落实防治措施;及时掌握传染病发生情况,按规定报告疫情,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指导开展入学预防接种证的查验,统计汇总疫苗查验数据,做好查验后疫苗的补种通知、督促工作,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常规疫苗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收集汇总并反馈相关数据。

6.负责学生的一般性外伤包扎处置,做好危重病人的急救处理和转移工作,参与开展本校学生正确读写姿势、眼保健操、教室的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调整、课间户外活动、教职工课间拖堂等情况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校相关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7.配合做好饮食饮水卫生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饮食饮水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和培训。

8.配合做好学生定期体检工作和学生健康相关的监测调查工作,做好每年新生、转学生入学前结核筛查工作,动态掌握健康情况,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及时总结、统计、分析,并将结果向学校、班主任及家长报告。

9.负责组织学校师生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应急救护培训和实操演练。

10.配合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校医管理

中标人按学年选派校医,每名校医在同一所学校服务期应不少于本文件要求的服务期限。校医日常管理由学校负责,须遵守学校校规校纪,工作时间与师生在校时间保持一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因事请假需向学校履行相关请假手续。校医派驻期间,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派驻学校进行定期考核。

(四)校医的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安排

1.1. 正常工作日(与学生上下课时间一致)

上午:7:30 - 12:00 下午:14:00 - 17:30

1.2. 值班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一致)

中午:12:00 - 14:00

2、工作内容及时间分配

2.1. 日常诊疗时间(上午 7:30 - 12:00,下午 14:00 - 17:00)

处理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

对病情较重的患者,及时联系家长或安排转诊。

2.3. 卫生保健宣传教育时间(每周安排固定时间段)

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2.4. 应急处理时间(随时待命)

应对校园内的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事件,进行紧急救治和处理。
配合学校制定和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预案。

3、休息制度

3.1. 校医休息时间与学生放假时间一致(周六、周日及寒暑假),具体日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校医个人情况协商确定,若需加班具体时间学校确认。

3.2. 校医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加班与值班,确保学生在校时间有校医在校提供医疗服务,加班与值班的具体时间由学校确认。

3.3. 法定节假日的工作安排根据学校的放假通知和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原则上保证有校医值班或提供应急联系方式。

(五)具体服务要求

1. 健康教育:为学生精心打造系统且全面的健康教育课程,涵盖运动、心理健康、疾病预防、个人卫生等多个重要方面的知识。通过生动有趣的课堂教学、实际案例分析以及互动式的体验活动,培养学生对健康知识的浓厚兴趣。不仅向学生传授正确的运动方法和技巧,强调适量运动对身体发育和体质增强的重要性,还深入剖析心理健康的内涵,教导学生如何应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压力、焦虑等负面情绪,塑造积极乐观的心态。在疾病预防方面,详细讲解常见疾病的传播途径、症状和预防措施,如流感、手足口病等,让学生能够清晰地了解疾病的危害并懂得如何自我保护。同时,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从日常的洗手、刷牙到衣物的清洁和整理,全方位提升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2. 疾病防控:全力协助学校制定详尽且科学的传染病防控方案,建立严密的监测体系,实时跟踪常见传染病的流行态势,如流感、手足口病等。安排专人负责每日的疫情监测工作,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对于出现传染病病例的班级和区域,迅速采取果断的隔离措施,对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杜绝病毒的传播蔓延。按照相关规定和卫生部门的要求,有序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提前做好宣传和科普工作,消除学生和家长的疑虑,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环境卫生管理:专业指导学校认真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确保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能得到妥善的清洁处理。对于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加大清洁和消毒的频率和力度,优化其卫生条件。定期检查和评估清洁工作的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合理安排通风时间和方式,保证室内空气的清新和流通,有效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

4. 学生健康监测:定期协助学校为学生开展全面细致的体检工作,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对每一位学生的体检数据进行准确无误的录入和保存,为后续的健康跟踪和干预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安排专业的医务人员对健康档案进行定期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健康问题,如视力下降、营养不良、肥胖等,并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和治疗建议。

5. 应急处置:在学校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15 分钟内,应急处置小组的负责人就位,1小时内应急处置小组就位,第一时间响应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应急措施。对于意外伤害事件,如运动损伤、意外摔倒等,具备专业的急救技能和设备,能够在10分钟内进行紧急救治。在疫情暴发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4小时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划分隔离区域,组织人员进行大规模的消毒工作,协调各方资源保障防护物资的供应,同时安抚师生的情绪,维持学校的正常秩序。(需配备救护车)

6. 心理咨询与辅导:为学生提供温暖、贴心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打造舒适、安全的咨询环境,让学生能够敞开心扉倾诉内心的烦恼。帮助学生解决因学习压力、人际关系、情绪问题等带来的心理困扰。通过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团体辅导活动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

7. 卫生保健指导:为教师和家长精心组织内容丰富、实用性强的卫生保健方面的培训和指导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教师传授常见疾病的初步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在课堂和校园中如何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家长举办专题讲座,介绍家庭卫生保健的要点和方法,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建立便捷的沟通渠道,及时解答教师和家长在卫生保健方面的疑问和困惑,形成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8. 药品管理:严格管理学校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建立规范的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专门的药品库房,控制温度、湿度等条件,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的药品。对药品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登记和管理,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才能取用药品,并在使用过程中遵循正确的用药方法和剂量。同时,定期对师生进行药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大家的药品安全意识。

9. 健康数据分析与报告:运用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和工具,对学生的健康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从多个维度对数据进行挖掘和解读,包括学生的身体发育指标、疾病发生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等。通过数据的对比和趋势分析,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和风险因素,为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卫生政策和改进卫生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定期撰写详细的健康分析报告,向学校管理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推动学校卫生工作的持续优化和提升。

(六)违约责任

1、供应商要在中标后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人员,服务期间内,所有与所派校医之间发生的劳动或劳务纠纷的法律风险均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且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

2、服务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有出现离职情况的,供应商需要及时补充人员进行服务。

3、服务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伤亡,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4、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因过失造成他人伤亡的,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

5、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到期后,需整理好相关资料并配合采购人安排做好交接工作。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采购单位为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

2、本项目采用分期验收方式实施。验收依据为政府采购合同、每季度考核情况等资料。

3、验收时间每季度结束后供应商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单位及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单位制定验收方案,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先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提供服务内容资料、考核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2)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采购人组织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使用部门人员、服务对象等至少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出具确认表。(4)对履约过程中的原始资料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复核,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中确认的单价核算验收金额;

(5)验收小组成员对项目验收结果出具个人验收意见并对自己的验收结论承担法律责任;验收合格的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验收不合格的,也应出具书面不合格意见及具体整改意见。

(6)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形成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验收小组全体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确认;验收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有异议的,应当在个人验收意见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意见。

(7)供应商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提出,无异议的应在验收书上签章确认;需要供应商整改的,供应商应按要求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8)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应当对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在政府采购项目约验收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验收内容:

(1)开福区少年宫按照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绩效考核。

(2)开福区教育局按照合同服务内容、绩效考核资料等进行逐项验收。

6、验收标准:

(1)以每季度考核情况为准

(2)结算时按照每季度考核情况结算。

7、争议处理

(1)验收结果争议:供应商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拒不认可或拒不盖章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

(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的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8、采购人履的验收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供应商的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

(4)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

9、供应商履约验收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服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3)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业卫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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