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抓拍交通违法项目建设招标采购项目

行政执法抓拍交通违法项目建设招标采购项目

[社会代理]行政执法抓拍交通违法项目建设招标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2024-09-11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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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行政执法抓拍交通违法项目建设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行政执法抓拍交通违法项目建设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M-2024-0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54.8万元

采购需求:软件开发改造及平台、违法数据处理平台及存储配套硬件服务器、智能手机终端1000台、终端通信费。详细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完成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 月12日至2024年09 月19日,全天。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

2.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四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进行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投标人若因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招标信息造成损失,与本次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159号

联系人:贡警官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北胡同9号3单元604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工作手机号):189*****37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工作手机号):189*****379

4.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来源:1

初审:1

复审:1

终审:1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15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89*****37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北胡同9号3单元604

采购项目名称

行政执法抓拍交通违法项目建设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254.******

最高限价(万元)

254.8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软件开发改造及平台、违法数据处理平台及存储配套硬件服务器、智能手机终端1000台、终端通信费。详细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4-09-11 12:0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四开标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09 09:00

开标时间

2024-10-09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四开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王经理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89*****379

市级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建设 行政执法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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