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东方市禁养区水产养殖场清退地上附着物测绘报告服务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东方市禁养区水产养殖场清退地上附着物测绘报告服务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东方市禁养区水产养殖场清退地上附着物
测绘报告服务单位的公告
做好我镇禁养区水产养殖场清退工作,现需选聘测绘技术服务单位。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18〕7号)的规定,因本工程测绘技术服务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现依法依规对本工程的测绘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工程名称:东方市禁养区水产养殖场清退工作项目。
二、工程地点:东方市八所镇大坡田村、上红兴村、下红兴村、小岭村。
三、占地面积:该项目涉及到八所镇的征地面积约625.42亩,具体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四、招标范围:东方市测绘技术服务。
五、招标报价
投标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发布实施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国测财字[2009]17号)计价标准进行下浮报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且有过相关工作业绩。
6.2信誉要求:
6.2.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6.2.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6.2.3“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2.4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2.5由于禁养区水产养殖场清退时间紧,测绘公司需要随叫随到
七、报名时间
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到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镇农服中心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下午18:0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八、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8.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8.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拟配备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证书;
8.3提供相关工作业绩合同复印件。
8.4单独密封报价函,报名人以金额报价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8.5承诺书。
8.6“信用中国”网站、“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机。
8.7以上资料文件均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九、评选办法
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以报价最低者及有过该类型服务经验者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十一、选聘人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钟祯凯联系电话:151*****473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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