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苗场管理房地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育苗场管理房地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FAASGC20161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育苗场管理房地面硬化工程已由福建省农业科学院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业化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福建省农科院中以农场建设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业化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院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渔溪镇8710部队农场;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92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无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有;

3.5.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6 投标人不存在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3.7.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8.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分至 11 00 分,下午 3 00分至 5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农科院附属楼(旧食堂)2楼201室采用 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办法,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为17.6万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20楼会议室;

7、开标时间地点

本项目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20楼会议室;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6年8月18日上午9时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时现金提交;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

8.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单位于开标后一周后开始退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院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业化研究所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47号邮编:350003

电 话:182*****009联系人:陈永快

标签: 化工 地面 育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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