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建通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国道210线达州市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钢绞线采购国道210项目钢绞线招标001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交建通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国道210线达州市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钢绞线采购国道210项目钢绞线招标001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四川交建通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国道210线达州市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国道210项目”)所需钢绞线材料采购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公司批准实施招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 | 四川交建通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使用项目 | 国道210线达州市过境段公路改建工程 |
资金来源 | 工程计量款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钢绞线 |
包件划分 | 1个包件 |
三、采购材料清单
序号 | 管理分公司 | 材料 名称 | 规格 (mm) | 预计数量(吨) | 供货地点 | 发票要求 |
1 | 通达公司 | 钢绞线 | 15.2(1860mpa) | 378吨 | 达州市百节镇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 通达公司 | 钢绞线 | 15.2(1860mpa) | 584吨 | 达州市蒲家镇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说明:
1、以上数量为预估,仅做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投标人不得以实际差异视为招标方违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万元。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披露的“重点关注信息”及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息披露中,投标人法定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6.同一包件内,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投标。
7.未被列入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合格供应商库》及《黑名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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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网上购买。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1日12时00分至2024年9月17日18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3)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4)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5)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国道210项目部钢绞线采购招标文件费;
(6)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8)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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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0时30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0时30分至2024年9月24日11时00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人定于2024年9月24日10时30分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 535 号 1 栋 11 层开标室进行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公开发布。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诉。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5万元整(伍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24日10时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国道210项目部钢绞线采购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十、联系人
招 标 人:四川交建通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交建通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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