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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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2,8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资产评估师1名,助理人员1名 服务开始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 | 对一批旧电脑及显示器及审判家具,数量约130项进行资产评估服务并出具报告 | 1 | 2,800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供应商应具备丰富资产评估经验 |
2 |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确保评估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信息不被泄露 |
3 | 供应商应提供详尽的评审报告,报告应包括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必要的分析说明 |
4 | 供应商应提供及时、专业的服务响应,包括不限于评估前咨询、评估过程中的沟通及评估后的答疑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11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区生 199*****633
采购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09月11日
标签: 资产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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