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置招标

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置招标

泉州闽光 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置招标 文件

招标书编号: SG202*****0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司拟就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置业务进行公开招标(处置服务期限:2024年11月至2026年10月),欢迎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 标的物信息

序号 物料名称 物料描述 计量单位 预估数量 存放地点 货场交收地址 备注
1 一般工业废弃物 工业垃圾 600 各分厂车间、垃圾池等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处置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注:标的物数量为我司两年产生的预估量,结算以实际出厂过磅量为准。

2. 投标单位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2.1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回收、处理废旧物资的资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2.2投标单位投标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排污许可证、环评审批手续等相关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若有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工业垃圾处理资质,则一并提供第三方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及签订的处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2.3参与招投标单位应具有订立合同的法定权利。第一次参加青松交易平台投标业务的单位,须至平台自行注册会员,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材料上传至平台。

2.4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4 17:30:00 前(节假日照常),登入青松交易平台报名(网址:http://ecsp.fjsg.com.cn/ecsp-ui,若是新用户,请先注册后登录),将报价人信息在【个人空间-公司基础信息】中补充完整提交后至(首页交易大厅-->交易公告-->查看全部-->点击我要参与-->投标工作台-->阅读公告-->我要参与 )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汇入单位: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090********,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注明“ SG202*****0009 招标文件费”。(必须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不得以个人账户,向招标方指定账户缴交标书费,个人账户购买标书的无效且不退款)。

3.3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网站首页“操作手册”或咨询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0598-*******175*****207 )。

4. 看货/取样

投标单位报名后,投标单位人员联系泉州闽光销售部相关人员(林小游134*****165)带往现场看货、取样(最多不得超过两人,务必戴好安全头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也可参考我司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置计量明细(详见交易附件)。

5. 投标报价

5.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资质材料(首页交易大厅-->我的项目-->查看全部-->投标工作台-->上传投标文件),未上传将影响资格评审。

5.2投标人于 2024-09-26 09:30:00 前登录青松交易平台进行报价,请以吨单价报价,包含以每吨为单位的一般工业废弃物转运处置包干价(开具处置费发票),(首页交易大厅-->我的项目-->投标工作台-->投标报价)。

6. 投标保证金

6.1请投标单位于 2024-09-26 09:30:00 前缴纳 2000 元保证金。在青松交易平台上至交易大厅->待支付保证金-->投标阶段-->投标保证金(获取保证金收取账户进行转账汇款)。转账人必须填写单位全称,不得填写个人名字,否则将导致保证金滞后返还。转账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 SG202*****0009 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也可以在平台中申请电子保函代替支付现金保证金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见招标附件: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情请咨询:林经理188*****608

6.2投标单位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3我司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6.4我司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在投标书截标前不参与投标或撤回投标,自收到投标单位书面撤回通知5个工作日内退还。

6.5截标后投标单位撤销投标书的,我司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6中标后弃标的,投标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并且取消中标人今后参与我司一般工业废弃物处置的投标购买资格。

7. 开标时间、地点: 2024-09-26 09:30:00 在泉州物流园办公楼四楼开标室开标。

8. 评标办法

8.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2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未中标人恕不另行通知。

9. 签订合同及其他事项

9.1中标单位应当自收到我司的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司销售部签订合同并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金额约定),否则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2中标单位与我司签订合同后,我司可视情况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见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提货完毕后予以无息退还。

9.3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废旧物资的装车、吊运等事项。进入我司厂区内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我司的厂规厂纪、交通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或交通事故,一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若在施工中影响到我公司其它设备,并造成损失,中标单位需负全责,并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并要求中标单位提货时不得进行拆解、挑选,按现场实物的现状,无论质量好坏,需将现场实物全部装运。

9.4因我司场地有限,中标人应保证及时将一般工业废弃物进行清运,在接到我司通知后,24小时内开始提运,3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且提运时不得影响我司正常生产和环境卫生。未按要求完成清运的,第一次扣其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扣其保证金2000元,第三次扣其保证金5000元,直至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

9.5中标单位进厂跟班及装运人员必须服从我司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证规定区域内清洁卫生,及时清理承包购买的废旧物资。

9.6中标人对我司认定产生的一般工业废弃物进行合法合规、标准规范的安全处置,并对处理去向、方式、数量负全部责任。在转运处置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所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与我司无关。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环境污染,导致我司受处罚,应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9.7合同生效次月开始,中标人在每月10日前开具上月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在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处置费。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三钢外网交易公告(www.fjsg.com.cn)、青松交易平台(http://ecsp.fjsg.com.cn/ecsp-ui)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邮 编:******

联系人:销售室

电 话:0595-********


2024年9月11日


标签: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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