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灌注桩一桩一孔勘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灌注桩一桩一孔勘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3.1 工程概况 3.1.1项目代号: ******** 3.1.2建设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 3.1.3项目概况: 新建码头及引桥工程,新建、整修护岸工程,陆域形成、地基处理工程, 新建、整修加固房建工程,新建覆土柴油罐、输油管线及配套附属工程。 3.1.4施工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3.1.5最高投标限价: *******元 3.2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报价清单全部范围的灌注桩勘测工作,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3.3 勘察周期 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不影响招标人后续施工,具体如下:单孔钻探结束后1-2天内出具岩面标高数据,7-10天内出具正式勘察报告(报告上盖勘察单位公章)。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企业的,非“三资”背景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2业绩要求 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勘察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一个签约合同金额168万元及以上沿海水运工程的勘察任务(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1条“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相关要求提供资料)。 4.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运工程专业(含水运工程项下子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担任过一个签约合同金额168万元及以上沿海水运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2条“个人类似工程业绩”相关要求提供资料)。 4.4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四个年度中,连续三年的审计报告(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3条“审计报告”要求提供资料,年度以报告日期为准)。 4.5信誉要求 ① 禁止投标期: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信息为准。 ② 信用记录: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投标人和(或)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的信息为准。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回避企业。本项目已经选取中冶南方武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为全咨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相关规定,与上述企业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潜在投标人需自行回避。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详见招标文件)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详见招标文件)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不集中组织,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十、标前答疑会 需要标前答疑 不集中组织答疑会,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限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2.1潜在投标人在第5条规定时限内,先提交保密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提供,并提供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上述所有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待保密审查通过后,到招标代理人处购买招标文件。 1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五、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助理 联系电话:158*****259 十六、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13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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