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请提供评审年产20000吨马铃薯淀粉加工项目节能报告报价文件的函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请提供评审年产20000吨马铃薯淀粉加工项目节能报告报价文件的函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请提供评审

年产*****吨马铃薯淀粉加工项目

节能报告报价文件的函

相关单位: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和《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黔发改环资〔2023〕591号)精神,我委拟对年产*****吨马铃薯淀粉加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现邀请相关单位按照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价函构成及要求

1.评审机构基本情况表,评审业绩,评审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清单。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一式三份。

2.审查预算金额2万元以内,报价以人民币报价,评审机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评审机构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评审机构必须按照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评审地点在贵阳或毕节。

3.评审机构应将报价函胶装成册并密封递交,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密封件封口处加盖公章,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否则,有可能按无效报价函而被拒绝接收。

4.在询价结果公告期满后,成交评审机构应在3日内到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取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本询价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采购询价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其他要求

1.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12日8:30,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2.报价函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4楼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西1403)。

3.编制期限:7日历天内提交审查意见报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通过(具体开始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4.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网上报名,审查机构报价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密封的形式送达或邮寄到环资科办公室。

5.审查代理联系人:何杰杰0857-*******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能报告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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