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华发电公司黄埔电厂气代煤发电项目差压发电设备及其系统安装工程-广东粤华发电公司黄埔电厂气代煤发电项目差压发电设备及其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广东粤华发电公司黄埔电厂气代煤发电项目差压发电设备及其系统安装工程-广东粤华发电公司黄埔电厂气代煤发电项目差压发电设备及其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粤华发电公司(黄埔电厂)气代煤发电项目差压发电设备及其系统安装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粤华发电公司(黄埔电厂)气代煤发电项目差压发电设备及其系统安装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电厂东路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黄埔电厂,厂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庙头村,本期项目布置在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东侧的原煤场区域,计划建设1 台600MW 等级(H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本期项目是在黄埔一期工程预留机组用地上进行建设,拟建厂址为黄埔电厂原煤场区域,建设范围东至隔墙路,南到已建的储煤罐区,西至电厂东路,北到黄埔一期#1、#2 机组区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本期项目布置在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东侧的原煤场区域,计划建设1 台600MW 等级(H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本期项目是在黄埔一期工程预留机组用地上进行建设,拟建厂址为黄埔电厂原煤场区域,建设范围东至隔墙路,南到已建的储煤罐区,西至电厂东路,北到黄埔一期#1、#2 机组区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类压力管道或以上安装资质。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17)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20)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所属管理平台的承包商黑名单或灰名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3.1.4点情况的声明函。 3.1.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如投标人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方有权做废标处理。 3.2业绩要求 3.2.1 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①包含6kV等级及以上输配电内容的类似工程业绩; ②具有燃气电厂项目或天然气输气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合同封面、合同工作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或工程竣工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未设置。详见招标公告 | ||
投标人业绩要求:3.2业绩要求 3.2.1 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①包含6kV等级及以上输配电内容的类似工程业绩; ②具有燃气电厂项目或天然气输气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合同封面、合同工作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或工程竣工证明材料。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11日 9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9日 16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电厂东路 |
招标人联系人 | 姚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范勇红、刘小旖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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