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姜堰区大队姜堰中队 办公设备网上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JYZC-*******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姜堰区大队姜堰中队委托, 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报价人进行网上报价。
开始日期:
2016- 09 - 14 18 :00:00
采购单位:
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姜堰区大队姜堰中队
截止日期:
2016- 09- 21 09 :00:00
联系人:
唐先生
送货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联系电话:
****-********
备注信息
各供应商:
我中心受有关单位委托,就其需要采购的相关货物进行网上报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下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泰州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特别说明:
(1)网上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全部货物及设备、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2)有关供应商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如采购人所采购的货物的型号、参数有误或询价公告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供应商应在询价公告发布后一日内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疑问。
三、询价保证金:
各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抵作本项目询价保证金,金额为所投分包预算价的2%。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在采购预算之内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报价时间在前的优先排名)。
五、交易管理费
本项目不收取交易管理费。
六、成交通知书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经询价小组评审、监督小组监督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并确定其报价响应已被接受。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七、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询价公告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八、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交通局一楼)
九、备注
1、供应商报价时应详细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一旦报价,视为响应本公告全部条款和承担法律责任。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品牌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以选用替代的品牌,但这种替代要实质上满足、等同或优于询价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报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经查实后除扣除本次项目询价保证金外,且将可能受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希望各供应商在认真阅读公告各条款后慎重进行报价,每个供应商仅有一次报价机会。
4、在报价截止前,请关注泰州市姜堰区招标采购网站有无变更或补充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一六 年九月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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