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泗门镇汝湖路污水管应急抢修工程(谢家路江-大义桥江)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余姚市泗门镇汝湖路污水管应急抢修工程(谢家路江-大义桥江)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背景:由于汝湖路W35-W38号段坐落于流沙层中,检查井及管道均有下沉现象,检查井井室底部及井壁存在严重的是损坏,渗漏严重,同时管道淤积严重,上述现象已导致道路路面下沉塌陷,因此开展此应急抢修工程;本工程位于泗门镇汝湖路W35-W38号段检查井之间;工程规模:新建污水管道管径dn560,长度约318m,新建污水管道管径dn315,长度约45m,新建检查井5座;主要工作内容为dn315-dn560PE管牵引施工,钢筋混凝土检查井浇筑,高压旋喷桩施工、拉森钢板桩施工、管道沟槽和检查井四周回填、路面破除及修复、侧石破除及修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类别:排水三类工程;工程造价:约310万元;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共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增加第3.4、3.5、3.6款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在余姚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中注册,具有《浙江省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且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方可在承接本项目时担任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 资格,
/ 业绩,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有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和拟任本项目管理人员,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3.5.1经向余姚市人民检察院系统查询,近5年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
3.5.2 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
3.5.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
3.5.4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为临时建造师,但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地在余姚行政区域外的;或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地在余姚行政区域内,但未能提供《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或年龄超过60周岁的;
3.5.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开标(本项目不接受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
3.6本工程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指纹考勤,根据《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发[2011]167号)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将原第4.1条~第4.3款细化如下: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止。
4.2下载地址: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附件为①招标文件,②施工图,③工程量清单。(①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②本工程投标人预算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软件自备)
4.3 投标人必须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的“投标人注册”栏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按余姚市招标中心关于建设工程电子辅助评标项目采用“网上支付系统”和“投标文件电子接收系统”的通知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0 月
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泗门分中心(泗门镇人民法院西侧)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增加第5.3条
5.3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陆万元整(须通过基本账户缴纳) ;递交户名:
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泗门分中心招标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泗门支行 ;帐号:
9420 0155 2600 00020 ;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
2016 年
10 月
8 日
10 时
30 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余姚市泗门镇府前路1号
电话:
****-********联系人: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余姚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玉立路183号
电话:
****-********联系人: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