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用工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食堂用工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食堂用工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用工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食堂用工及相关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40,000.00
最高限价(元):9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苏家屯区文化路小学,现有老师80人,学生1030人,幼儿园学生120人.通过招标形式,选择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厨艺精湛的餐饮管理服务企业,为广大师生提供早、中、晚餐,及日常管理服务。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确保全体师生安全用餐。

二、日常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布局,如对建筑物进行施工或改造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施工。服务范围为教师2餐、学生1餐、幼儿园3餐,幼儿园楼离学校教学楼较远要推车送餐。

2.投标人经营的食堂在招标人监督和管理下提供餐饮管理,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提供合理的营养配餐,吸引师生自愿就餐,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学生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师生用餐需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食品卫生安全、操作流程及消防安全等日常工作进行监管。投标人不得转包、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不得经营规定范围以外的业务,不得擅自停业。

4.投标人负责食堂的维修、保洁、餐具洗消消杀等日常工作。

5.投标人须具有断水、断电等意外情况下的备餐能力,从生产加工到运送至现场吃上饭,不超过2小时。

6.投标人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125克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7.师生用餐人数变化:如遇学校活动、考试、学生提前放学、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招标人会提前通知投标人,以供投标人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9.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投标人负责管理食堂的所有操作流程,严把食品安全安全关键点,采购、加工、制作、烹饪、洗消等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负责将可口、安全、营养的配餐提供给师生。投标人需派专人负责和招标人沟通联系,例如:节约粮食教育,节约水、电意识等与班主任沟通的相关事宜、催要餐费、和招标人共同处理社会舆论,协助招标人展开满意率调研,全年不少于2次,平均成绩70%以上视为合格,如调查满意度结果低于70%,中标单位需按校方要求限期整改,如经两次(每次期限为一个月)整改仍不合格,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其他服务要求

1、投标人要足额配置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所有员工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1

经理

1

1

副经理

1

2

厨师

2

3

食品安全员

1

4

面点师

1

5

服务员

7

6

膳食营养师

1

7

库房管理员

1

合计

15

(1)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有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①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进场后办理)。

②食堂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敬业爱岗精神。

③政治品德无问题,形象好,有专业岗位经验,业务熟练,服务态度好。

④所有员工要经过培训后上岗。

3.环境卫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的食堂卫生标准,保证食品加工区域、师生就餐环境的卫生、整洁。

4.有专人设计菜单,提前交学校审批,菜单的设计要满足职业学校师生的特点及要求,保证每周餐品不重样,品种多样化。两荤两素,荤素搭配要合理,健康,营养均衡。

5.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异味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

6.中标方须配合采购方上级部门,如体卫艺、安全、保健等部门随时检查。

7.中标方须做好采购方领导陪餐、明厨亮灶等相关工作。

8.中标单位要积极执行政府和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

9.中标单位需对每天学校食堂食材的供货和消耗情况、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吃饭人数进行记录供校方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2时00分至2024年09月19日 0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文化路小学
地 址: 苏家屯区海棠街7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ds********@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玉红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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