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永宁路小学2022年食堂招标信息
青岛永宁路小学2022年食堂招标信息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召开标准化食堂帮厨服务招标采购办公会,研究确定招标方案和招标代理机构,并成立由标准化食堂帮厨服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标的管理监督工作。
组长:杨剑英(校长)
副组长:韩晓燕(副校长)
成员:于洁(办公室副主任)、李洪涛(总务主任)、徐学浩(教师代表)、于璐(家长代表)、巩亮(家长代表)
二、招标程序
(一)委托代理机构
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选择山东勤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二)采购需求
1.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学校对食堂帮厨服务团队的管理要求
承担食堂帮厨服务的团队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令第45号)《山东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与服务规范》《青岛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标准》《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标准》等法规制度,结合服务学校实际,认真做好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
2.2服务内容:
为师生在校期间提供安全的餐饮服务,包括食堂的伙食加工;伙食的包装、备餐打餐、摆放等;厨房内部及周围环境的清洁与卫生维护;餐厅环境卫生的整理;餐具的清洁与消毒;食堂设备的保管、规范使用、安全维护;服务范围内的安全与保障等全部工作。
2.2.1★人员配置:
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人数的配备比例为最低不小于1:80,2022年9月开始后预计就餐人数756人,按照要求需配备至少10人,其中主管1人、厨师2人、面食1人、面食辅助1人、后勤4人、库管1人。投标人应承诺在服务期间,若上级政策有变化或学校就餐人员增加或不能满足学校供餐需求,应相应增加服务人员。
2.2.2服务费用:
按照就餐人数每人每天提取1.9元的标准,每月据实结算。
2.2.3团队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服务学校的管理规定及供餐形式。
2)按照《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标准》的要求每周四和服务学校营养师(专/兼职)协商,确定好下周带量食谱,报校长同意后,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公示,公示的食谱必须保证与每日制作的食谱一致。
3)保证参与现场服务的供餐人员心理健康、个人卫生、工作服装、防护用品到位,服务态度良好,具备符合食品卫生供餐要求和处理现场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服务过程顺畅。
4)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制作食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做好留样记录。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管理应符合《青岛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标准》要求。
5)确保每日用餐的正常供应,在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标准》和《青岛市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成本控制管理规范》前提下,按照学校要求,做到花色品种多样化,保质保量、成本适合。要有自己的特色菜品和面食。
6)原则上专业团队自带的设备(符合安检标准和规范操作要求),合同到期,所有设备一律带走。
7)专业团队在进入学校食堂日常服务工作时,学校未提供到的餐具,而专业团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又迫切需要的,由团队先自行解决免费提供给服务学校使用。
8)专业团队主动接受服务学校及各级各类专业部门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等进行的监督、检查;并确保各证证照处于有效期内。
9)专业团队要加强对食品安全、设备规范操作、个人人身安全等各方面的培训,不断完善,自我管理,承诺服务期间无责任事故发生。
10)服务期间,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要求:
①被服务学校均要设立热线电话,每学期统计一次投诉情况并进行一次调查问卷(就餐人数的75%以上),如果师生、家长对服务质量不满意率超过15%或同一学期因不同事件出现经查实的投诉3次,则扣发学期服务费的财政补助资金部分,并立即进行整改。如年度服务周期内两次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率均超过15%,除扣发当年度服务费的财政补助资金部分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下一学年不再续签服务协议。
②如因违反法规及烹饪操作流程而发生食品安全、食物中毒事故由帮厨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取消该帮厨团队服务资格,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该团队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以1-3倍的服务费对服务的学校进行经济赔偿。该帮厨公司进入李沧区中小学服务单位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李沧区任何形式的中小学校配餐、帮厨及其他相关项目。
③若在服务期间因帮厨单位过失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则立刻终止服务协议,取消其服务资格,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提供帮厨的公司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进入中小学服务单位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李沧区任何形式的中小学校配餐、帮厨及其他相关项目服务。
④专业团队应协助学校根据服务处所的设备操作要求,建立起《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每日检查台账》,并安排团队人员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查,检查人每天签字,并建立起专档,供甲方监督检查。
⑤帮厨公司应与服务的学校签订《安全生产无事故协议书》,确保在提供帮厨的服务过程中不出现一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⑥在签订合同两周内须提供投入工作人员的健康证;
注:
1)具体服务费按照区教体局和学校要求执行。
2)报价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报价表中按上述要求进行承诺式报价。
3)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报单价视为无效。
2.3其他技术要求:
1)提供完善的培训方案:包含食品安全培训、消防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设备管理使用培训、工作流程工作培训等;
2)提供完善的用工及人员安排制度(含主要人员配备及简历);
3)提供餐饮服务方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含一个月菜谱样板)。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3年,根据服务质量具体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学校有权根据成交单位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3.2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青岛永宁路小学标准化食堂帮厨服务项目按照据实结算的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按照就餐人数每人每天1.9元)。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 服务保障
3.5.1 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
★3.5.2 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半小时内做出响应,1 小时内到达现场。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三)招标文件和招标方案备案
学校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初稿形成后,报体卫艺科确认,确认无误后,召开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将电子稿报区教体局体卫艺科备案。
(四)发布招标信息
学校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人报名,发售招标文件,并书面记录。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招标发布网站予公告。
(六)组建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学校抽取1人,专家2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
(七)开标、评标、中标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评标完成后,通过公开网站将中标结果予以公示,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由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学校食堂帮厨服务招标工作。
(八)招标结果备案
招标结果公示完成2个工作日内,填写《李沧区中小学帮厨企业备案表》报区教体局体卫艺科备案。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按照区级模板签订,签订前报体卫艺科确认。
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下条款:
(1)合同期限:招标期限合同中要明确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等内容,原则上一年一签,学校有权根据成交单位服务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2)明确退出机制:合同中明确针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在年度服务期内至少组织2次满意度测评,每次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可以继续为学校食堂提供帮厨服务。年度服务期内两次满意度测评均达不到85%以上或被学生及家长因不同事件投诉3次,一经查实,学校与帮厨服务单位终止合同。如因帮厨服务单位的原因,发生安全生产、食物中毒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由帮厨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建立采购档案
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采购完毕后,建立采购档案一式二份,分别由学校、代理机构妥善保管。
青岛永宁路小学
2022.8.11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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