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净化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财政部令74号】》、《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净化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AHP-YN-2016-ZB-03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净化水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TAHP-YN-2016-ZB-034。
2.3 资金来源: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供应商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2.4 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十七《招投标分项报价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中型净化水设备 | 台 | 31 |
|
2 | 滤芯耗材 | 套 | 31 | 加购备用 |
3 | pp棉、活性炭和反渗透膜5级组合耗材 | 套 | 31 | 加购备用 |
4 | 前置过滤设备 | 套 | 31 | 加购备用 |
备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上述全部内容做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该投标无效。
2.5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交货(含安装调试合格)。
2.6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
2.7 质保期:不少于3年(保修期自双方签订初验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2.8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运送至云南边境地州市31个基层单位安装并调试合格。具体地点详见附表:设备安装地点明细。
设备安装地点明细
序号 | 地州市 | 具体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云南普洱市 | 富岩派出所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2 | 云南普洱市 | 勐啊派出所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3 | 云南普洱市 | 勐马派出所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4 | 云南普洱市 | 芒信派出所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5 | 云南普洱市 | 勐啊边境检查站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6 | 云南普洱市 | 澜沧边境检查站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7 | 云南普洱市 | 木嘎派出所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8 | 云南普洱市 | 糯福派出所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9 | 云南普洱市 | 江城边境检查站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10 | 云南普洱市 | 勐康边防检查站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11 | 红河州 | 河口边防检查站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12 | 德宏州 | 侦查队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13 | 西双版纳州 | 磨憨边防检查站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14 | 西双版纳州 | 曼栋边境检查站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15 | 西双版纳州 | 勐润边境检查站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16 | 西双版纳州 | 打洛派出所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17 | 西双版纳州 | 勐伴边境检查站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18 | 西双版纳州 | 易武派出所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19 | 西双版纳州 | 易武边境检查站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20 | 西双版纳州 | 勐海勐满派出所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21 | 西双版纳州 | 西定派出所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22 | 西双版纳州 | 训练基地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23 | 西双版纳州 | 小街派出所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24 | 西双版纳州 | 孟润派出所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25 | 西双版纳州 | 布朗山边境检查站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26 | 西双版纳州 | 打洛边防检查站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27 | 文山州 | 马关站茅坪执勤点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28 | 云南保山市 | 芒颜边境检查站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29 | 云南保山市 | 机动二中队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30 | 云南保山市 | 案件侦查队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31 | 云南保山市 | 滇滩边境检查站 | 1 | 完成安装调试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2016年内检察院查询记录)。
2)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除外);
3)投标人必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厂家所拥有的省级《涉及引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厂家所拥有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供应商在云南须设有售后服务点或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16年09月14日至2016年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报名,报名时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供查验)和复印件1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饮水设备卫生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银行开户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可不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09日14时30分,地点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
联系人:郑助理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270号2号楼3楼
联系人:胡工、王工
电话:
183*****487、
182*****264传 真:
****-********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