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超长期国债项目代建单位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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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超长期国债项目代建单位 (项目编号:ZWZX-F-*******)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超长期国债项目代建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ZX-F-*******
项目名称: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超长期国债项目代建单位
预算金额:2200.0万元
最高限价:22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65.07 465.07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2包 313.34 313.34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3包 300.15 300.15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4包 1,121.44 1,121.44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符合下述 a 或 b 规定的条件: a.具有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甲级、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一项或多项资质以及相应的业绩; b.是承担过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自2019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市政类或水利类案例2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和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或截至目前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甲方章或用户章); (8)本项目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3名,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承诺书原件和高级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到 2024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大任庄博文苑二区13-1一楼)购买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方式:135*****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2区13-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晶
电 话:022-********

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建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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