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93D25

工程名称:龙泉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1日

招标人:龙泉市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剑池分院)

联系人(异议):李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136*****601159*****512

中介代理机构:龙泉市中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3-5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监理服务期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人数

1

浙江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0

1440日历天

黄亮

4

2

浙江洲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0

1440日历天

林利荣

4

3

浙江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0

1440日历天

付汉民

4

4

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00

1440日历天

何建飞

5

5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0

1440日历天

明亮

4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1日 至2024年9月1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剑池分院)

2024年9月11日

2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建工程 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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