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拟对府谷县长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基准日2024年8月20日债权本金余额26,885,530.73元,利息27,543,533.67元,本息合计金额54,429,064.40元。同时对债权进行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义务承继人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该债权资产主要为榆林地区债权资产,担保方式包括抵押、保证,债权情况详细如下:
利息截至日:2024年8月20日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担保类型 | 保证人 | 抵押物 |
1 | 府谷县长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26,885,530.73 | 27,543,533.67 | 抵押+保证 | 府谷县正恒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郭宝华、尚美亮、刘顺、吴巧兰 | 抵押物为郭宝华个人名下位于府谷镇人民西路聚英巷3号工商局家属房2-2265层3单元502室的住宅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面积106.6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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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8月20日折合人民币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债权文书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为准。
处置方式: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袁先生 金先生
联系电话: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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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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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分公司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