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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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11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8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9月11日
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审计对象数量:1
审计范围: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企业全面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年限: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企业全面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
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企业全面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 1 110,000 1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11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对甲方下属的5家集团本部、20家二三级企业(2023年)和5家集团本部(2024年上半年)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后附企业名单) 进行专项审核;审核内容: (1)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内各项预算是否存在调整情况,调整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批;财务指标、工资总额及三公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对比和分析。年终决算报表是否全面准确,有无虚报或随意调整决算的情况。 (2)检查三公经费制度建设情况及三公经费支出的规范性。 (3)会计信息质量情况:专项资金的收支规范性、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性、会计核算的规范性等。 2.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甲方下属5家集团本部、20家二三级企业(2023年)和5家集团本部(2024年上半年)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实施对预算批复和执行情况进行对比审核、分析,及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等程序,以及实施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审核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出具审核报告。

合同份数:4

是否需要验收:不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阮炽华 0763-*******

采购单位: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09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服务 国有资产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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