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绥宁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受绥宁县公安局的委托,邵阳市大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绥宁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绥宁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

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宁财采计[2016]0071;委托代理编号:SDCZA*******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预算:约452.8201万元

5、 采购内容:高清车辆卡口系统设备、高清治安监控电子系统设备、监控中心设备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6、 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要求:

6.6经湖南省公安厅备案的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护贰级以上资质;

6.7投标供应商需具有覆盖绥宁全县光纤传输网络使用权限的资格;

6.8投标供应商具备在绥宁县城内拥有达到国家标准的机房;

6.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7.1招标文件从2016 9 14 日至2016 9 21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在邵阳市大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发售,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7.2报名时,请提交如下证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③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⑤投标供应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⑥资质证书;⑦提供拥有覆盖绥宁全县光纤传输网络使用权限的证明文件;⑧在绥宁县城内拥有达到国家标准的机房,并提供相关证明。以上所有资料证件按顺序装订,需原件验证并提交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

8、递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8.1递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 10 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2供应商响应文件送至邵阳市大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9、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供应商代表在下列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

9.1开标时间:2016 10 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2开标地点:邵阳市大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绥宁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黄先生 189*****721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大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雷先生

联系方式:188*****099 ****-*******(办公室)

监督部门:绥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标签: 视频监控系统 社会治安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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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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