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普陀区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服务项目的公开询价
关于舟山市普陀区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服务项目的公开询价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普陀区生态质量样地调查监测。根据任务需要,现面向社会有经验的单位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舟山市普陀区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开展3个(森林1个、农田1个、城乡1个)生态质量监测样地的现场调查服务,编制监测与分析报告。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5万元人民币。
二、资质要求
1、被询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公司或子公司须具有总公司授权;
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3、具有开展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工作要求
1、森林生态质量样地主要开展植物群落监测,城乡生态质量样地主要开展鸟类监测,农田生态质量样地主要开展蝶类、蛙类(水田)和蚯蚓(旱地)监测。涉及指示生物类群监测的生态质量样地,需按要求同步开展鸟类/两栖类/哺乳类等监测。
2、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均严格按照《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技术规程》(具体见附件1)开展。
3、本次监测任务要求2025年6月底前完成。
4、监测数据原则上通过 APP现场填报,同时在纸质版上进行记录。监测数据提交后,监测单位应建立数据审核程序,全面细致地审核监测 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发现可疑、缺漏数据应及时补录。监测单位完成数据审核后,将所有与监测过程有关的记录、数据和文件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存档,并进行备份。
5、提交监测成果包括:①数据填报;②《生态质量样地监测与分析报告》(报告格式见附件2);③现场调查原始记录表(扫描版);④各类物种名录、重点保护物种名录和外来入侵物种名录(.xlsx 格式);⑤物种清晰照片(JPG 格式)。
四、资料提交要求
1、提交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
(2)具备开展本次监测任务能力的承诺函(盖红章);
(3)同类型项目业绩材料;
(4)报价单(格式可自行设计)。
2、提交地点及时间:
资料以纸质盖章方式并密封提交到我分局607办公室,可以选择邮寄,邮寄地址:舟山市普陀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普陀生态环境分局6楼607,报价截至2024年9月17日17:00。
联系人:辛先生 电话:0580-*******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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