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32%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湖州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32%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87b8ab8c-498e-4c02-a742-93e614fce553 2024-09-11 湖州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32%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2024-09-11 15:39:06

湖州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32%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湖州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32%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020182*****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州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期采购项目,按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采购。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拟采购32%国标氢氧化钠月2700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及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本项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供货期为合同生效后按采购需求人要求供货(按要求分批供货)。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需求人指定,浙江湖州地区。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32%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供应商如为32%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须提供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 1.3供应商如为32%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须提供32%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以及32%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32%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同时提供32%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32%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供货等内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中“32%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承诺函”)。 1.4 32%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32%国标氢氧化钠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业绩须为供应商自身业绩,如为32%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须提供32%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自身的供货业绩,其32%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的供货业绩不予认定。 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为单价合同、暂定总价合同,须提供供应商对应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且开具发票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产品为危化品,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证(如由第三方运输可提供受托方证件);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证(如由第三方运输可提供受托方证件),同时所代理药剂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到2024年09月27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六、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时0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020*****192********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永安里甲3号国际通用中心A座28层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北楼一层西侧

联系人:桂耀胜

联系人:袁超

电话:010-********

电话:010-********

邮箱:

邮箱:yuanchaocweme@163.com

袁超 签于 2024/09/11 08:28:50
桂耀胜 签于 2024/09/11 14:57:51
附件:招标公告.pdf
项目概况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9-27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09 10:00:00
公告内容
附件:招标公告.pdf
,湖州

标签: 氢氧化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