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白马幼儿园户外大型功能架组合运动器械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白马幼儿园户外大型功能架组合运动器械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松江区教育局《松江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对户外大型功能架组合运动器械采购项目进行综合评议采购(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户外大型功能架组合运动器械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过户外大型功能架组合运动器械的设计、制作和安装,为幼儿创设适宜的运动环境,促进幼儿动作的全面发展,激发幼儿运动兴趣,拓展运动空间。户外大型功能架组合运动器械1套,规格1490*800*350cm。
3、付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明兴路55号
3、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周内完成安装调试
5、采购预算金额:******元
二、参与谈判的合格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做到响应文件中: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
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见附件);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6、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说明: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注: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附件: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三、投标文件内必须提供相应的需求响应方案,包括以下要素:
1、设备货物类: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的预算价)、技术参数、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保质期、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等;
2、服务类: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的预算价)、服务人员资质、数量、服务标准、成果、验收标准、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等;
3、提供最多3个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来证明)。
四、采购需求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
1、凡愿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节假日除外的3个工作日),在上海市松江区白马幼儿园(新桥镇明兴路55号)领取采购需求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
3、谈判响应文件按规范的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共三份,胶印装订(活页装订不符合要求)并密封后,由供应商于评标时间送至评标现场,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文件如未能提供上述证明内容及达到相关要求,该项目将作为流标处理。
五、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公示期满后以通知为准。
2、谈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590号(基建管理中心B幢底楼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的合格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谈判会议。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徐继英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明兴路55号
邮编:******
联系人:陶丹华
电话:138*****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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