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农业农村局:开福区2023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农业农村局:开福区2023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按长沙市开福区农业农村局要求采购开福区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服务。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序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预算

(万元)

备注

1

土壤调理剂(含钙70%以上石灰)

500

500

25

100 公斤/亩,5000亩

2

叶面阻控剂

5000

18

9

3

土壤调理剂撒施到田人工和机械服务

9

4

叶面阻控剂无人机喷施及人工服务

9.7

5

入户调查、台账建立

*****

9

10.8

6

农产品检测费用(含田间采样)

50

1800

9

合 计

72.5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并提交所有资料、完成采购人验收且通过市级成果验收合格。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技术要求

1、土壤调理剂 (生石灰)

1.1 技术参数要求

所投生石灰精粉产品氧化钙含量、重金属限量指标符合要求。(提供具有 CMA 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生石灰精粉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必须对以下参数逐项检测并出示结果。)

项 目

指 标

氧化钙 (CaO) ,%

≥70

细度

80%通过 10 目标准筛

总汞 (Hg) (以元素计) ,mg/kg

≤2

总砷 (As) (以元素计) ,mg/kg

≤10

总镉 (Cd) (以元素计) ,mg/kg

≤3

总铅 (Pb) (以元素计) ,mg/kg

≤50

总铬 (Cr) (以元素计) ,mg/kg

≤50

1.2 包装和标志:可用符合 GB/T8946-2013 规定的新塑料编织袋包装; 内包装采用双层薄膜, 外包装应标明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氧化钙含量、无害化指标、净重、批次编号及生产日期;每袋 净重 25kg、重量偏差值≤0.5kg。包装袋质量标准:袋重 62g±5g,线缝规格≤3mm*3mm,强度为装满生石灰后从≥2 米高处从各方位垂直向下抛于地面,编织袋没有任何破裂。

1.3成交人将货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保管。

1.4撒施要求:每亩撒施不少于 100kg,要求均匀撒施到田。按照采购人要求投入至少6名项目实施工作人员(包含农业机械维修人员,以保障服务进度)、5台石灰撒拖设备,提供人员名单及设备照片等相关设备证明材料,撒施时拍照留存验收归档

1.5 项目实施中接受项目的所在地村委会、乡镇 (街道) 和农业农村局的监管。

2、叶面阻控剂

1、喷施服务要求:

1.1 成交人将货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保管,按照采购人要求投入至少4名工作人员、2台植保无人机进行喷施,提供人员名单及设备照片等相关设备证明材料, 按照产品说明的使用剂量进行喷施,在采购人指定区域水稻田统一喷施一次,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喷施任务。

1.2 实施过程中,做到喷施均匀,喷后4 小时内下雨需重喷。全程详细记录各项技术措施实施 区域与面积、实施时间与用量、田间日常管理等信息,并提供至少2台植保无人机喷施作业飞行轨迹图作为项目验收资料。

1.3 每项记录严格按要求进行签名确认,并造册存档,建立详细台账。

1.4 项目实施中接受项目的所在地村委会、乡镇 (街道) 和农业农村局的监管。

3、入户调查、台账建立 (约 7000 亩)

根据省农用地土壤状况详查成果点位信息将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农田丘块,确认到具体种植经营主体和农户。安排至少3名工作人员开展耕地安全利用入户调查行动,准确摸清耕地经营现状,对图斑范围内耕地2022 年以来种植主要农作物品种、面积、采取治理措施等情况进行登记,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规范建立台账。

4、取样及检测服务 (50 个样本)

安排至少3名工作人员按照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样品采集和检测。约 150 亩 1 个的标准均匀布设采样点位,确定经纬度、街镇、村组等点位信息,将采取农产品样品送至采购人委托的且供应商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农产品样品的检测内容为镉 (Cd) 、 汞 (Hg) 、砷 (As) 、铅 (Pb) 、铬 (Cr) 重金属含量,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项目验收程序:

开福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相关调查,采样,检测成果通过市级年度成果验收。

六、验收标准

验收方法

1.验收主体:长沙市开福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方式:本项目由长沙市开福区农业农村局自行组织验收

3.验收时间或条件: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验收申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4.验收方式:整体一次验收。

5.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及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2)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由长沙市开福区农业农村局 5人组成,组长为项目分管副主任,成员为技术科科长、项目采购经办人、项目负责技术员、项目现场管理员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后( 7 日内)重新申请验收直到验收合格。

(7)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8)验收内容:对货物生石灰和叶面阻控剂规格、参数、数量等方面的核对;对人员、设备的核实;实施过程的照片、入户调查表、汇总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监测取样成果资料、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监测样品检测和效果评价成果资料进行验收。

6.验收标准:依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或其他关于履约验收的有效约定。

7.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供应商必须在合同服务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检测服务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工作成果,需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合同结束期45个工作日(不可抗力情况除外),采购人有权扣除付款总额的25%作为违约金;供应商负责日常检测相关材料及资料的妥善保管,并在验收完成后及时交付给采购人。若因保管不善导致相关材料遗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弥补,并扣除当次付款总额的1%作为赔偿。

8.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因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验收费用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履约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0.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1)对供应商服务内容进行验收。(2)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3)如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将有权扣除相应合同价款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成交供应商承担。

11.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3)成交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

七、其他要求

七、售后及质量要求说明

1、售后服务要求:

1.1 成交人提供 5×10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在 3 小时之内做出售后服务响应。

1.2 成交人组织专人专组进行技术培训、安全培训和职责培训 (包括参加、接受采购人组织的 培训) 。

2、质量保障服务要求:

2.1 因产品质量自身问题或操作不当造成耕地二次污染或减产等,由成交人负责赔偿损失。

2.2 成交供应商应按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质控措施,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整个过程必须接

受采购人的监督与指导,按照采购人要求,严格按时开展项目相关工作,不得编造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3、成交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成交 供应商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与此有关的调查数据、资料、成果资料的保密责任和与本项目有关 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并与采购单位签署保密协议,不因实施治理措施造成不良影响。

4、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 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

5、据项目采购需求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以上的总体目标任务,如果项目验收不合格则由供应商整改至项目验收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其他要求与说明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服务时间:2024 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并提交所有资料、完成采购人验收且通过市级成果验收合格。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农业农村局。

2.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完成,经采购人验收且通过市级成果验收合格后 (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 ,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付款时成交人须出具正式发票及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 设备、材料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 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受污染耕地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