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采购工作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采购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广西中医药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二、项目编号:HQFWZX-WT[2024]027
三、项目内容:通过遴选方式选定具备招标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10家作为我院备选招标代理机构(不足10家的按实际报名符合资质机构入库),承担我院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采购的招标代理工作。实际发生采购业务时,从代理机构备选库中随机抽取1家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四、遴选办法:
(一)符合性审查:遴选小组对代理机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
(二)综合评价打分:遴选小组根据遴选公告、文件以及代理机构提供的响应资料,对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能力、技术、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综合评价打分。
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贰年。
六、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南宁市内具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人员设施及办公场所,提供专业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
(三)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名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月19日下午18点前 ,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名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的截图);
6.提供在南宁市办公场地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为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至少满足合同服务期需要;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文件齐全且通过审查的代理机构方为成功报名,否则视为报名条件不符,将被拒绝。
(三)报名方式
仅限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各代理机构将上述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发至邮箱gxzyyyjyhqfwzx@163.com,在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名称与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邮件正文不得为空白,否则报名无效。
(四)报名初审完成后,采购人将遴选文件电子版(免费)发至代理机构的报名邮箱,报名后未收到遴选文件的,应在报名截止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为收到。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前在广西中医药院办公楼5楼515办公室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联系人:覃老师,联系电话:0771-*******
九、遴选时间:
2024年9月27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招标单位组织评选小组进行遴选。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网(http://www.gicmp.com/)。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0-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1-*******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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