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及事前绩效评估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及事前绩效评估购买服务计划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经开区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及事前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昆明经开区财政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及事前绩效评估,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及事前绩效评估项目(B0702,评估和评价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工作内容
完成经开区2025年全范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及部分重点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包括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项目绩效目标审核)。
(二)目的和意义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高质量完成经开区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及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5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分局信息网络系统维护及日常业务开展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目标要求
(一)严格按照审核评估内容和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审核评估;
(二)应确保配备实施本审核评估工作的专业技术力量;
(三)按照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规定的时间及时高效的开展审核评估工作,按时反馈成果;
(四)对审核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五)根据审核评估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或建议;
(六)对审核评估过程中涉及的资料和审核评估结果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七)对审核评估过程形成的档案资料应完整建档保管。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财政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9月11日到9月19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前报名响应。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1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87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13室
联系人:陈蓉、王吉辉、蔡艳霞
联系方式:0871-********
附件: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
2024年9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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