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赛来塘镇南、北入口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班玛县赛来塘镇南、北入口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班玛县赛来塘镇南、北入口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中科高盛市政(公招)2016-0905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班玛县赛来塘镇南、北入口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次)已由果洛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果发改投资【2016】351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班玛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赛来塘镇
(2)招标内容:北侧入口临街建筑物立面整治5200平方米及文化雕塑景观、标识标牌等附属设施;南侧入口场地铺装1000平方米,班友公路两侧围墙整治1.5公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日期 |
标段一 |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开始时间:2016年10月15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14日至2016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可可西里俱乐部2单元2705室(节假日正常上班),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凡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单位,须由拟任项目经理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另行收费。
报名条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及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证(执业资格、注册证、继续教育证、安全考核证)等原件、复印件审核报名(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在招标公司。所有复印件留存需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0日15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可可西里2单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班玛县交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班玛县赛来塘镇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可可西
里2单元2705室
联 系 人:东先生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6年09月14日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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