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真评估平台硬件设备集成”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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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YJGFGC-W1027)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仿真评估平台硬件设备集成

二、项目编号:2024-YJGFGC-W1027

三、项目概况:共13型51台(套)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图形工作站

具体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0

2024年12月31日前

北京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不超过100万元

2

数值计算工作站

4

不超过60万元

3

数据存储工作站

6

不超过120万元

4

手持式激光扫描仪

1

不超过30万元

5

固定式三维激光扫描仪

1

不超过76万元

6

多旋翼无人机

1

不超过35万元

7

三维激光雷达

1

不超过65万元

8

高速摄像机

1

不超过120万元

9

笔记本工作站

3

不超过9万元

10

多功能音视频教学环境

1

不超过240万元

11

网络交换机

1

不超过5万元

12

教学桌椅

20

不超过30万元

13

UPS电源

1

不超过20万元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伴随服务、搬迁服务和税金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总报价、各设备报价有一项超过控制价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 910万元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六)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供应商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近3年没有受到国家或军队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备案,提供军队采购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9.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10.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四)申领方式

现场领取,投标供应商携带所需材料并加盖公章后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 元/份,售后不退。

注意:按军队相关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在军队采购网注册并提供截图加盖公章,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投标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在参加开标会时一并将加盖公章的截图交于采购机构。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9月30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62号三层采购服务大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62号三层采购服务大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工

办公电话:010-******** ********

移动电话:157*****525 185*****66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干事

办公电话:010-********


,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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