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南岸镇整乡推进核桃种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绥江县南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绥江县南岸镇整乡推进核桃种苗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编号及内容
2.1项目编号:ZKF2016-035
2.2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核桃种苗12.6582万株,单株地径大于1.2cm,株高不低于80cm,成活率不低于95%。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单位。
3.3具有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省级及以上)和苗木检疫证明、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4具有同类货物供货业绩,同类业绩是指与本项目招标货物相同的品种;
3.5联合体:不允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14日至2016年0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昭阳区团结路东延长线祥顺嘉园)购买招标文件。
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来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省级及以上);
(3)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省级及以上);
(4)苗木检疫证明、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须为公告发出后开具的)。
(8)同类货物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3份);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2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其地点
5.1开标时间为:2016 年10月12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为: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6年10月11日17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绥江县南岸镇人民政府账户,凭证备注栏上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6.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提交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绥江县南岸信用社
开户名称:绥江县财政局南岸财政所专户
账 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绥江县南岸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主任 联 系 人:郝工
联系电话:
150*****798 电话:
18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