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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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落实省下达2024年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金市粮发〔2024〕10号)文件精神,现对申报2024年度省级粮食安全专项基金的4家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复核,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复核。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对2024年度申请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提供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项目

二、报价单位须是金华市区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单位;为确保公平公正,已经为企业做过专项审计的单位不能承接此次项目,以报价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三、请于9月18日前,将《委托审计业务询价单》密封后,送至金华市商务局(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18室)

四、报名时间、联系人及电话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9月18日17时

2.地点: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楼2018室

3.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委托审计业务询价单

金华市商务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 委 托 审 计 业 务 询 价 单

本单位需进行如下政府采购,望你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17时前将本询价单密封提交给我单位。

项 目 名 称

项目情况

评价要求

需求时间

实际报价总价(元)

是否做过同类项目

备注

申请兑现2024年度粮食安全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提供申报材料的复核

申请粮食企业仓储加工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3家,申请社会责任储备项目补助资金1家,已经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和专项审计报告,鉴于政策要求,需要对申请补助资金的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审计报告进行复核

根据会同市财政有关处室意见,1、对申请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对期提供的审计报告准确性进行审核,最后出具复核报告。2、在9月30日前完成复核。3、鉴于当前加快资金兑现的要求,时间要求比较紧,请招标单位加强审计力量调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4、中标单位要负责粮食安全专项资金整个政策补助企业明细表的汇总。

9月30日前




以上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盖章)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2024年9月11日


注:1、本询价单是采购单位最终确定协议供货商的主要依据,由采购单位和协议供货商共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按要求清晰完整,如有涂改,应加盖公章。采购单位必须向当地该采购项目协议供货商发出本询价单;

2、协议供货商如未将本询价单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单位,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本次协议供货的权力。

3、请各单位报价(分标的写明总价),报价单位须是金华市区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单位,原则上以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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