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林业局关于森林防火储备物资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贺州市林业局关于森林防火储备物资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物资储备实际情况,现对贺州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储备物资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森林防火储备物资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00元),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和产品技术参数:详见森林防火储备物资采购需求表。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与采购需求相关的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询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构成
1.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报价函原件(盖公章);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盖公章);
6.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盖公章);
7.提供大功率便携式风力灭火机、阻火服检验报告复印件(盖公章)(检验报告原件现场查看)。
(二)存在如下情况的为无效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不密封的;
2.报价文件内容缺一不全的;
3.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原件的。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报价文件必须在2024年9月19日18:00前以邮寄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至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258号(贺州市林业局413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秦毅,0774-*******。
2.在报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对所交有效报价文件,我局一律不予退回。
四、开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请报价供应商派人准时参加并带有关检验报告原件现场检查。
(二)地点:贺州市林业局四楼415会议室。
(三)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附件:森林防火储备物资采购需求表
贺州市林业局
2024年9月11日
关联文件:
标签: 森林防火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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