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申报的《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地方标准通过立项评审

我院申报的《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地方标准通过立项评审

9月3日,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组织召开2024年第二批地方标准立项专家论证会,我院申报的《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地方标准通过立项评审。

西藏自治区是我国乃至整个东亚气候系统稳定的重要屏障。其丰富的草原资源、特殊的高原气候与生态系统已成为西藏最大的特色。近年来,随着西藏自治区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与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的逐渐增多,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征占用草原的现象也与日俱增。为确保生态安全、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合法的征占用草原,我院综合监测二处历时3个多月,经过充分的需求调研、专家咨询和技术研讨,提交了《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并通过了西藏自治区草原管理处初审,成为本次论证会的拟立项地方标准之一。

在本次论证会上,评审组专家经审阅相关资料、听取立项单位汇报、评议与论证等环节,一致认为我院申报的地方标准目的明确,意义充分,适用范围广,技术内容丰富,为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暂行)》,科学编制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和使用草原现状调查表打造了标准样板;为西藏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提供了科学依据,对推动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使用草原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意该地方标准通过专家评审。下一步,我院将严格按照立项要求,进一步完善地方标准内容,加快推进标准的编制与发布工作,确保标准能够有效指导实践,维护西藏自治区草原生态安全、畜牧业健康发展。(周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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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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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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