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应急交通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应急交通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应急交通设施
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的要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应急交通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1、招标编号:WHQD ZC2016-221
2、招标范围:应急交通设施采购及安装(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120.85万元,预算控制价为115万元。超出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4、工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交货并安装。
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交通设施安装和安防工程施工,且是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管设施供货入围单位;
2、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紧急服务和本地化售后服务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证明(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2013年至今)在武汉市交通设施采购安装及湖北高速公路交安设施施工安装合同金额达到100万以上类似业绩各二个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5、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主要产品的2015年或2016年版经交通部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监测出具的检测报告(主要产品为标志牌、滚塑水马、防撞桶等);
6、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
7、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近三个月缴纳(税票)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社保局公章);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9月22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楼)
四、投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9:30时(北京时间9:00时开始受理),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投标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6年10月14日9:30时;
2、投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
联系人:肖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岸区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人:徐竞 投诉联系电话:027—********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4日
招标
|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