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第二次采购比选公告-发布时间
新能源汽车第二次采购比选公告-发布时间
我司新能源汽车(第一次)采购,至截止时间,收到的比选响应文件不足三家,故本第一次采购比选流标。现发布第二次采购比选公告,详情如下,欢迎符合条件供货商参选。
一、采购需求
我司计划采购型号为长安深蓝S07 520Max乾崑智驾ADS SE版,车辆颜色外观为灰色、内饰黑色,允许客户自购保险。
二、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长安深蓝汽车授权经销商。
三、评选标准
在满足我司要求下,选择报价最低的单位(注:报价为最终实际支付金额)。如报价相同时,则优先选择距我司办公地点(理想大厦)更近的经销商(按百度地图自驾车最短路径)。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7点。
(二)响应资料投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锦大道1号理想大厦A栋19楼前台保安收189*****875,拒收丰巢(快递上请注明“新能源汽车采购资料”)。
(三)响应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覆盖项目的经营范畴)。
(2)长安深蓝汽车授权经销商佐证材料。
2.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附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
3.报价。
4.预计提车时间。
5.经销商地址。
6.提供承诺函,范文如下:
承诺函
重庆城市通卡支付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司《新能源汽车采购比选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承诺:
1.本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公司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参选截止时间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3.接受公告“评分标准”之规定。
4.本次报价最终受合同条款的约束和调整。
5.我司业务范围满足贵公司在公告中提出的要求,能够按照公告的需求进行实施。
6.本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绝无虚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特此说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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