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相关信息化平台升级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财政相关信息化平台升级维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财政相关信息化平台升级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6,000.00
最高限价(元):346,000
采购需求:
001包:针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模块,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依托信息化系统定期开展新增绩效指标、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完成数据采集、汇总、综合分析及客服等相关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06,000.00
最高限价(元):206,000
采购需求:
002包:一是完成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月报、季报、决算、就业资金报表数据汇总、合理性检查、数据整理分析等相关工作。二是完成预决算编审全省会审相关服务。三是为各地市提供系统日常使用培训。四是驻场及客户咨询服务。五是工作系统安全及保密巡检服务。六是定制化数据统计与分析业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8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
采购需求:
003包:将2014年至2020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历史保单数据整理、录入辽宁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保单范围为省财政给予补贴的农业保险保单。成交供应商应对照我省历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结算报告与保险机构对接,收集、整理、核对历史保单数据。应按年度汇总形成分险种、分区域的结算表,保单数据汇总结果与结算报告数据基本一致,每年度全省汇总数据误差小于10万元,并标注数据误差地区与险种;数据任何偏差需要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说明文件(退保、批单等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1月底前,历史保单数据核对细化到市级。2025年11月底前,数据核对细化到县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24年11月底前,历史保单数据核对细化到市级。2025年11月底前,数据核对细化到县区。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20时00分至2024年09月1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磋商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报价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 公告内容。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邮箱地址: tenderee_LN@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