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瓦店乡卫生院医养中心消防改造等工程采购项
安阳县瓦店乡卫生院医养中心消防改造等工程采购项
安阳县瓦店乡卫生院医养中心消防改造等工程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贯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安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就安阳县瓦店乡卫生院医养中心消防改造等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县瓦店乡卫生院医养中心消防改造等工程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GDZB-2024-0906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预算:******.14元
1.5采购内容:安阳县瓦店乡卫生院医养中心消防改造等工程
1.5.1质保期:一年
1.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1.6 工 期:10日历天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2.2.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2.2.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企业证照如需年检(“年报”公示)的、应提供经年检(“年报”公示)有效的证照及截图;文中“近”、“前”指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供的证明材料需附入资格性证明文件中,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投标。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现场报名)
3.1 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办公)以现场报名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签字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现场报名:贯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3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磋商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贯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
5、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
7、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安阳市安阳县新安路
联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372-*******
代理机构:贯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阳市兴泰路中段
联 系 人:刘磊
联系电话:175*****997
标签: 消防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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