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元江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元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JCG2016CS01
2.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采购内容:详细参数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清单:详见《设备分项一览表》
注:竞标时需提供《设备分项一览表》中采购设备的材料小样供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5 供货、安装、调试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备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3具有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
3.4具有201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供应商提供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在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免费获取。
4.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原件备查):
4.3.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3.2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
4.3.3 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
4.3.4 201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3.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9月29日8:30时~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6年9月29日9:00时。
5.3地点: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江县澧江路64号四楼开标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5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元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元江县澧江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元江县澧江路64号三楼301室
联系人:王师、韩师
电话及传真:
****-*******日期:2016年9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