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优化政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优化政务大厅营商环境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就餐人数约为 200人。食堂内所需食材、炉灶、桌椅、蒸饭设备、冰柜、低值易耗品等所有材料、设备及服务期限内的水费、电费、设施设备维修费等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二、人员配备及要求
1、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无任何犯罪前科,无不良嗜好。
2、中标人所有服务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3、服务人员的管理要求:
(1)服务人员应服从招标人及中标公司的双重管理,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
(2)招标人有权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
三、服务内容
提供高区税务局南院、北院工作人员工作日早餐、午餐;工作日值班人员值班餐;节假日加班人员加班餐。
四、服务管理要求
1、招标人所提供的场所及设备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
2、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招标人工作秩序的行为。
3、中标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招标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
4、中标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职工身体健康,中标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5、食堂内的服务人员属于中标人的员工,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方负责。如用电、用水、用气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招标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食堂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福利,缴纳职工保险等费用。
7、中标人必须严格履行承包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服务。
五、服务质量标准要求
1、食品质量要求
(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及时拌制。
(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8)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2、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它情况,不能准时开餐,中标人应提前通知招标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2)维护好用餐秩序,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充足,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4、服务人员岗位要求
(1)原则要求年龄 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工作任劳任怨,遵守单位工作时间,能保质保量的完成日常职工餐的制作。
(2)其中厨师具备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具有相关荣誉证书,其他岗位人员要求具备健康证且在有效期。
5、早中餐标准
早餐标准:主食不少于三种、菜品不少于六种、汤、粥类不少于
二种。
午餐标准:主食不少于三种、菜品不少于四种。
六、服务期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日后一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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