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佛山市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车辆维修、消防车辆维修、装备器材维修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
*******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车辆维修、消防车辆维修、装备器材维修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其中采购包一行政车辆维修:150,000元、采购包二消防车辆维修:650,000元、采购包三装备器材维修维护:150,000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 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4. 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9.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10. 采购包一与采购包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车辆维修企业二类(含)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二类(含)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2.1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12. 成功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季华园地铁站A出口直行20米)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购买,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2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会议室(季华园地铁站A出口直行20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办理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手续: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后填写)。
2、 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响应供应商可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邮件至fsxyzx@126.com进行报名,并通过转账方式缴纳标书款。
(2) 现场报名:响应供应商至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进行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款。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
联系方式:0757-
********、0757-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小姐
电 话:0757-
******** 发布人: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