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公务用车处置公示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公务用车处置公示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公务用车
处置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毕财国资(2021)15号)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规定,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拟报废公务车三辆,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车辆基本情况
1、贵F*****,品牌型号:三菱牌CFA2031E,发动机号:TD8827,车辆识别代号:LL62HBC037B******,卡片编号:*********,购置于2007年11月,资产原值:******.00元,累计折旧:******.00元,现账面净值为零。
2、贵F*****,品牌型号:奥德赛牌HG*****,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LHGRB184*****7370,卡片编号:*********,购置于2006年8月,资产原值:******.00元,累计折旧:******.00元,现账面净值为零。
3、贵F*****,品牌型号:华晨金杯750,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LSYHN7AF75K******,卡片编号:*********,购置于2005年10月,资产原值:*****.00元,累计折旧:*****.00元,现账面净值为零。
二、处置情况
由于以上三辆公务车使用时间长,使用频率高,运行强度大,车况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已无维修价值。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进行报废处理。经鉴定评估机构(贵州鼎言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鉴定为:建议报废处置。
现对以上三辆公务用车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8日,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纪检室反馈。
监督举报电话:0857-*******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202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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