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预算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梅县区发改函[2015]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州市梅县区太华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自筹及社会资本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白渡镇、城东镇。 2.2.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包括1、白渡镇原中海油项目832亩土地平整;2、现代创业孵化园首期项目A、B、C、D地块700亩土地平整;3、拟申报设立的梅州综合保税区场地平整、道路、桥梁、隧道、市政工程等2.52平方公里(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3.招标类型:施工图预算编制; 2.4.委托投标单位造价咨询服务的期限:服务期暂定60天,最终服务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建安类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调整完成经财审核定之日止。 2.5.结算方式: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计算依据,以财审核定项目整体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不以单项工程计费),先按收费标准的80%计算造价咨询服务费,后再乘以(1-中标单位中标下浮率)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专职施工图预算编制人员具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及以上。 3.3投标人2013年1月以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造价咨询合同)。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内的社保关系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2013年1月以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造价咨询合同)。 (7)省外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6)项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核查,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6年 9 月 20 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6年 9 月 21 日至2016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到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下午15:00时至15: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备查并准时参加。 9. 发布公告的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太华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蕉南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159*****35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日期: 2016年 9 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