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水土保持监理技术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水土保持监理技术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水土保持监理技术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高创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水土保持监理技术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水土保持监理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名称: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至洪湖段水土保持监理技术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HBJT-GCJL-*********;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标段对应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及验收、缺陷责任期水土保持监理等工作内容(不含水保咨询监测监控)。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69.79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本次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水土保持备案为止。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gl.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省高创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大道384号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方式:136*****64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游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监 督 人:湖北交投纪委纪检二十一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王家湾顶琇广场A座2503室
电 话: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
近8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业绩。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8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3、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水利部或其授权委托的部门(机构)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证书; 2、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近 8 年担任过 1 个里程不小于 30 公里的线性 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
其他监理人员 | 3 | 1、拟派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且负责水保监理工作3年及以上; 2、监理员2名,且有水土保持相关监理经验。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人员任职情况、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8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4、供应商还需提供上述人员2024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所有材料均应采用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6、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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