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社旗县兴隆镇后门李村人居环境改善河道治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JX-2024-0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
一、招标条件
本社旗县兴隆镇后门李村人居环境改善河道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9.145245 万元,招标人为社旗县兴隆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
经理应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
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
布之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
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南阳市卧龙路与车站路交叉口蓝钻星座 417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南阳市卧龙路与车站路交叉口蓝钻星座 41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南阳市卧龙路与车站路交叉口蓝钻星座 417 室;
七、其他
河南建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社旗县兴隆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社旗县兴隆镇后门李村人
居环境改善河道治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社旗县兴隆镇后门李村人居环境改善河道治理项目
1.2、项目编号:HNJX-2024-09
1.3、项目地点:社旗县兴隆镇后门李村
1.4、工程质量:合格
1.5、工 期: 30 日历天;
1.6、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1.6、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591452.45 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
经理应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
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
布之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
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
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议。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4.1、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24 年 09 月 11 日上午 9:00 时至 2024 年 09 月 13
日下午 17:30 时(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4.2、地 点:南阳市卧龙路与车站路交叉口蓝钻星座 417 室;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 地点:南阳市卧龙路与车站路交叉口蓝钻星座 417 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社旗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社旗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 址:社旗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科先生
电 话:0377-677530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 519 号
联 系 人: 陈力
电 话: 13598242661
电子邮件: 3536798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