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已报废资产实物处置公告二次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已报废资产实物处置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报废资产实物处置

2. 发包人: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3.处置内容:获上级部门批准报废的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固定资产:包含检验检测设备、办公电器及家具用具等共五批(详见附件一),资产状况以现场勘察为准。

二、采购方式:

本次报废资产实物处置采取“比选”方式进行。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科。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千元整(3000.00元),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供应商在报名前到发包人财务部门缴纳(发包人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未中标比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报名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比选时间、地点、资料:

1、比选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

2、比选地点: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飞山院区大会议室(医技综合楼十五楼) 。

3、比选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等”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提供网页截图);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提供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4)报价函(附件二):比选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进行报价,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比选方式:

2024年9月14日,各供应商按报名顺序分别进行现场踏勘。比选资料须在9月18日上午10时前提交到比选地点(到时未能提交比选资料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我单位评标小组将根据比选供应商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符合资格条件且报价最高的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由最高报价相同者在最高投标报价以上重新进行报价,符合资格条件且报价最高的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六、比选人须知

1.现场踏勘人员:比选供应商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比选人自行承担。

2.中标价仅为本次所处置的报废资产价格,处置报废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处置费、保险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之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4.中标人在完成处置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操作,注意安全,处置现场禁止一切动火作业及违规切割操作。因违规操作引发的责任、纠纷由中标人完全承担,与发包人无关。处置中不得损坏和取走其他非处置设备,若有物品被损坏或丢失,须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处置废旧资产后所留下的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清理,因中标人未及时清理而产生的垃圾清运费也须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中标人签订协议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中标单位。

6.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方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后三日内返还给中标人。

7.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比选文件的方式,相关比选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振中

联系电话:0851-********


附件一:报废资产清单

附件二:报价函


标签: 报废资产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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