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综合评选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综合评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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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
计采购项目综合评选公告
(招标编号:ZB202409106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采
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税务
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综合评选文件各项规定
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并具备以下特
定条件:(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三)
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五)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
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七)其他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
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
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7 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 1 号众生
大厦 17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7 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 1 号众生
大厦 17 层)
七、其他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
项目
综合评选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B2024091064)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
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综合评选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前进路北
1227 号,2000 年 8 月竣工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为 8255 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 7055
平方米,共 9 层,全部为地上建筑,框架结构;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 1200 平方米,为地上 2
层,框架结构。该办公用房至今已多年未进行大修,现有办公用房环境无法满足日常办公实
际需要且存在安全隐患,急需维修改造。
(二)采购资金预算:35 万元,超过采购资金预算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本项目不分包。
(四)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交付设计初稿,20 天内交付终稿并服务至竣工验收。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
关境外的产品”。
(六)所属行业名称:建筑业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综合评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
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三)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五)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七)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
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三、综合评选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自 2024 年 0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8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00),
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之后发送到 525156261@qq.com,免费领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写
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
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5)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四、综合评选响应文件的提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7 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 1 号
众生大厦 17 层)
评选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评选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7 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 1 号众生大厦 17
层)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官网(http://neimenggu.chinatax.gov./sjpd/elht/)、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联 系 人:任辉 吴昊
联系电话:15247941919 13947953081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前进路北 122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艳玲、吴谨旭、冀果果、刘书伟
电 话:15661517170
邮 箱:525156261@qq.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 1 号众生大厦 17 层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9 月 1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二连浩特市税务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前进路北 1227 号
联 系 人:任辉 吴昊
电 话:152479419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 1 号众生大厦 17 层
联 系 人: 王艳玲、吴谨旭、冀果果、刘书伟
电 话: 15661517170
电子邮件: 5251562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用房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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