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巴州和静县中小河流治理乌拉斯台河治理工程
(招标编号:XJHBZFCG(XXCS)-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
一、招标条件
本巴州和静县中小河流治理乌拉斯台河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1 万元,招标人为和静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巴州和静县中小河流治理乌拉斯台河治理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巴州和静县中小河流治理乌拉斯台河治理工程(第一包); (002)巴州和静县中
小河流治理乌拉斯台河治理工程(第二包); (003)巴州和静县中小河流治理乌拉斯台河治
理工程(第三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巴州和静县中小河流治理乌拉斯台河治理工程(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应附上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
(5)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6)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2、必须提供“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上 3 个网
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良
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
有关的任何损失。报名时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审查不代表在评审时进行的评判和论
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平行检测):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002 巴州和静县中小河流治理乌拉斯台河治理工程(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应附上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
(5)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6)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2、必须提供“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以上 3 个网
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良
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
有关的任何损失。报名时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审查不代表在评审时进行的评判和论
断。;
(003 巴州和静县中小河流治理乌拉斯台河治理工程(第三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应附上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
(5)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6)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2、必须提供“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以上 3 个网
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良
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
有关的任何损失。报名时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审查不代表在评审时进行的评判和论
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三包(林地勘察):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8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 6 号城市广场 2 号楼 12 层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 6 号城市广场 2 号楼 12 层递交响应文件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 6 号城市广场 2 号楼 12 层会议室
七、其他
受和静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的委托,新疆宏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对巴州和静县
中小河流治理乌拉斯台河治理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XJHBZFCG(XXCS)-2024-001
二、项目名称:巴州和静县中小河流治理乌拉斯台河治理工程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第一包:平行检测 预算金额: 3.5 万元
内容:混凝土、岩土工程的检测并出具合法合规的检测报告;
第二包:环境评估 预算金额:13 万元;
内容:环境评价影响报告的编制及环境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
第三包:林地勘察 预算金额:14.5 万元
内容:对林地资源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的报告;
四、项目服务期限、服务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应附上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
(5)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6)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2、必须提供“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以上 3 个网
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良
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
有关的任何损失。报名时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审查不代表在评审时进行的评判和论
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平行检测):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第三包(林地勘察):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六、缴纳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平行检测):500.00(大写:伍佰元整)
第二包(环境评估):1500.00(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第三包(林地勘察):1600.00(大写:壹仟陆佰元整)
七、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 6 号城市广场 2 号楼 12 层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8.1 提供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
三证合一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8.2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第一包);
8.3 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4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查询
结果并打印完整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符合资格要求的经现场报名后,
在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九、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止,每日上午 10:00~13:30
时,每日下午 16:00~19: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 6 号城市广场 2 号楼 12 层。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 11:00 分(北京时间)。逾期未送达响
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 6 号城市广场 2 号楼 12 层。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 年 9 月 26 日 11: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 6 号城市广场 2 号楼 12 层会议室
十二、公告发布地址:巴音郭楞日报及中国招标投标网
十三、采购单位:和静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文泽
联系电话:17599773771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宏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佩
联系电话: 135650262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静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静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和静县
联 系 人:刘文泽
电 话:17599773771
电子邮件:1389905040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 6 号城市广场 2 号楼 12 层 06、07 号
联 系 人: 杨佩
电
话: 13565026200
电子邮件: 35872157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