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福海街道和平同富裕工业区厂房二层公开招租

深圳市福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福海街道和平同富裕工业区厂房二层公开招租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深圳市福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福海街道和平同富裕工业区厂房二层公开招租
起始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海街道福永路107号
装修情况 简装 面积/数量 1292.7平方米
权属情况 其它权属证明 资产性质 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报价有效期 120日历日
免租期 3个月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26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办公,厂房(工业、办公)
履约条件 1.承租人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面积、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必须将物业用于约定的用处,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如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的,合同自动解除,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招租人的消防安全生产规定。
4.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5.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对物业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进行破损或拆卸,而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
6.该物业列入为福海街道和平旧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目前开展和平社区旧村基础数据摸查及意愿征集阶段。
7.因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人积极配合街道工作。
8.该物业的变压器及电梯2023年6月开始到至今已停用,如重新启动需承租方自行负责找相关部门申请开通。
9.因工业区旁有幼儿教育机构,对环保及噪音要求达到国家或所属行业安全标准。
10.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人,提请招租人进行隐患整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人在招租人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
11.承租方入场后如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出租方、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需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后,出租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二次消防需经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涉及主体的装修需由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出正规的设计图纸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同时自行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自行监理。
12.承租人不可改造房屋结构及遵守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其他事项,接受招租人安全生产监督。
13.竞价人承租后须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每月的物业管理费及因租赁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接受招租方安全生产监督。招租人仅提供场地使用,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项涉及装修等等事项手续,招租人只限于配合提供现仅有的物业资料。
1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人有权利解除或者变更本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其他补充说明 1.该物业列入为福海街道和平旧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目前开展和平社区旧村基础数据摸查及意愿征集阶段。
2.因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人积极配合街道工作。
3.该物业的变压器及电梯2023年6月开始到至今已停用,如重新启动需承租方自行负责找相关部门申请开通。
4.承租方不能经营餐饮及危化行业,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物业安全管理责任及物业日常维修由承租户自行承担;
5.因工业区旁有幼儿教育机构,对环保及噪音要求达到国家或所属行业安全标准。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租赁、水电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柒万伍仟元) 物业管理费 物业安全管理责任及物业日常维修由承租户自行承担
水费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电费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公开招租无报名者,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出租低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价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竞价人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3.竞价人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4.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5.竞价人承诺无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为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单打印件(须体现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3、企业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第2-5条款的相关承诺(详见附件五)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1楼
联系人 祝希宁;舒龙 联系方式 159*****301181*****017
邮箱 *********@qq.com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福永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保证金

金额 5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业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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